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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历史古今沿袭变革概况

      [日期:2019-10-11]   来源:倍力牛0668  作者:倍力牛0668   阅读:6293次

海南东方黎族传统服饰

 

 东方市一般指东方(海南省东方市),行政区划始于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解放后县城定址黎族东方峒,因而称谓东方黎族自治县,1997年撤县设市。

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环北部湾城市群城市,历史悠久,资源富饶,基础厚实,后发优势凸显。东方市是海南西南部的经济中心,市区驻地八所镇,市内有著名港口八所港,海南粤海铁,海南高速,海南西环高铁均通过市内。

东方市是海南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海岸线长84.4公里,有8港7湾,7个天然渔场,常见鱼类80多种,滩涂面积1125.3公顷,发展海水养殖、捕捞和制盐业有着广阔的前景。


历史沿革

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置九龙县,县治设在九龙山(今感城镇入学村西侧海滨),隶属儋耳郡。

汉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儋耳郡并入珠崖郡,九龙县改隶属珠崖郡。

西汉元帝初元三年(前46年),废珠崖郡,置朱卢县,废九龙县,九龙旧地属朱卢县,隶属合浦郡。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九年(43年),废朱卢县,置珠崖县,九龙旧地隶属珠崖县,属合浦郡。

三国吴大帝孙权赤乌三年(239年),复置珠崖郡,九龙旧地隶属珠崖郡。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珠崖郡并入合浦郡,九龙旧地隶属合浦郡。

南北朝宋文帝元嘉八年(431年),复置珠崖郡,九龙旧地隶属珠崖郡。

梁武帝大同年间(535年至541年),置崖州在儋耳之地,九龙旧地隶属崖州。

陈朝(557年至589年),九龙旧地仍隶属崖州。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置感恩县(县治在原九龙县治旧址上),废崖州,复置珠崖郡,感恩县隶属珠崖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感恩县隶属儋州。

北宋太祖开宝五年(972年),感恩县隶属儋州。

五代十国南汉时期感恩县仍隶属儋州。

北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年),废儋州置昌化军,降感恩县为镇,隶属昌化军;

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复置感恩县,隶属昌化军。

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感恩县隶属琼州。

绍兴十四年(1144年),复置昌化军,感恩县隶属昌化军。

南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年),废昌化军置南宁军,感恩县隶属南宁军。

元朝(1271年至1368年),感恩县仍隶属南宁军。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改南宁军为儋州,感恩县隶属儋州。

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废儋州置崖州,感恩县隶属崖州。

明正统五年(1440年),感恩县治从九龙县治旧址迁中和乡(今感城),隶属琼州府。

清世祖顺治十三年(1656年),感恩县隶属琼州府至清末。


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全岛各地设立县,隶属琼崖道。

民国五年(1916年)感恩县治暂迁北黎。

民国七年(1918年)迁回感城,隶属琼崖道。

民国十年(1921年)感恩县隶属琼崖道善后处。

民国十八年(1929年)感恩县隶属广东省第十四巡察区管辖。

从民国三十二年(1942年)至1950年,国民党设立的感恩县政府和昌江县政府与共产党领导的县抗日民主政府并存。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7月侵琼日军进犯昌感地区,国民党感恩县政府从感城迁到山区老吴村(今感城镇辖地),隶属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3月至4月,国民党感恩县政府又从老吴村迁到山区番阳(今通什市番阳镇),隶属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国民党感恩县政府又从番阳迁到北黎,仍隶属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因琼崖国共合作破裂,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起,就有了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

1942年1月,昌江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1943年5月,崖感联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1944年3月,昌感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1945年7月昌感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中共撤销昌感县,分置昌江、感恩两县,感恩县政府驻地在中沙村。

1949年12月将中共昌江、感恩两县合并为昌感县,县政府驻地在王外村。隶属海南行政区。

1950年5月1日,海南解放,废除国民党感恩县政府和昌江县政府,中共昌感县人民政府从王外村迁到北黎,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

1952年4月,由白沙县四区(石碌)和乐东县五区(东方)及六区(中沙)组建东方(小)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县政府驻地在东方村。

1957年初,昌感县人民政府从北黎迁到新街。

1958年12月,东方(小)县、昌感县、白沙县合并为东方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县人民政府驻地在叉河。

1959年9月,县人民政府驻地从叉河迁到八所。

1961年5月,东方县又分置昌江、白沙、东方三县。东方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7年12月,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东方县更名为东方黎族自治县。

1997年3月设市,撤销东方黎族自治县。

东方市土地面积2256Km²,辖10个乡镇、192个村(居委会)、2个农场。 八所镇、东河镇、 大田镇、感城镇、板桥镇、三家镇、四更镇、新龙镇、天安乡、江边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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