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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失业保险金提高了多少钱?计算方法是什么?

      [日期:2022-03-08]   来源:海南就业  作者:   阅读:2099次

 你知道吗?

自2021年12月起,

海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

2022年海南省失业保险金提高了多少钱?计算方法是什么?


“标准提高了多少钱?”

“失业后,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为什么我领到的失业保险金和

别人的不一样?”

……

 

今天就随小编一起算算

失业保险待遇是怎么计发的吧。

失业保险待遇计发有何具体规定?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

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为失业前12个月的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月平均工资的60%。

按前款规定标准计算的失业保险金,高于或者等于本省一类地区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照一类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低于或者等于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按照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发放。

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月平均工资是多少?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当前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543元的60%(即3925.8元),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2020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9629元。

图片举个例子:

以月平均3925.8元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3925.8*60%=2355.48元。

但是这个不是最终可以领到的失业保险金,要参照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核算。

当前最低月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精神,自2021年12月1日起,将现行的一类地区(海口、三亚、洋浦)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60元,调整为1830元。

因2355.48元超过了183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按照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进行核发。因此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是1830元*98%=1793元。
 

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是多少?

目前是610元*1.5=915元

 如果失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或等于1524元,那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算公式是

1524元*60%=914元,则直接按照海口市低保的1.5倍即915元进行发放。

  

自2021年12月1日起
我省已为符合领取
失业保险金人员
进行了待遇标准提高调整
每个人的缴费基数不同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不同

一句话概括

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

最低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费

最高不高于最低月工资标准


(来源:就业指导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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